关于2018年底财务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同时确保2019年1月1日顺利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方案及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对2018年末财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终报销安排

2018年终报销时间截止到12月18日,12月19日开始进行年终决算及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工作,期间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报销时间。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的教职工,请在12月18日前办理报销清账。12月18日后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报销的,财务处将另行安排报销时间。

二、核查资产,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教财〔2018〕6号)等通知精神,要求扎实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开展资产核查,清理分析往来款项。“各单位财务等部门应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工作,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按规定程序及时核销往来款项。”

       1.清理借款。当年或以前年度有未冲还借款的单位和教职工,必须于12月18日前办理冲还借款手续。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配合此项工作,为学校政府会计2.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创造条件。自通知之日起,有未按照承诺归还借款的,将暂停其办理财务业务。

清理未认领来款。有外单位汇入款项且未办理入账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到财务处查询到账情况,并在12月18日前办理入账手续。

3.清理票据。对预借了财政票据或增值税发票,但经费未到账的,请借票经办人及时催收,确保12月18日前经费到账;如经费不能到账,请将预借票据交回冲销。

4.核查资产,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各单位已按合同要求办理设备预付款手续的,在设备验收合格后,请在12月18日之前按规定程序到财务处资产科办理资产入账登记手续。

三、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清理领用的各类票据,于2019年1月10日前到财务处收费科办理票据的缴销手续。

四、校本部、新校区、医学部均设有投递预约专柜,各位教师可就近办理。此外,对使用网上报销系统报销的,财务处设置了三台“财务凭单自助投递机”(分别位于新校区B1楼一楼财务报账大厅门口、校本部南院主楼二楼西侧、校本部北院校园一卡通中心自助区),实现24小时自助投递,欢迎大家使用。近期,我处已分批到学院上门审核单据,有此意愿的学院请提前与财务处联系。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感谢各单位长期以来对财务处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谅解!

联系人及电话:

会    计    科:   耿立民   13932201196

收    费    科:   甄丽涛   13131277101

新    校    区:   路秀平    13582081065

医    学    部:    袁宛晨   13032028162

预    算    科:    霍  丽   15176307063

资    产    科:    门  宽   13831294186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10日

 


作者: admin    2018-12-10 15:12:24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