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交纳2018-2019学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工作,及方便在校生顺利完成缴费事宜,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对象

当前学校各类在校生,不含2018级新生。

二、交费方式

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完成交费,登陆进入平台系统后,选择相应收费项目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交费时间

学费缴纳时间为2018年7月4日—2018年8月27日;

住宿费缴纳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2018年8月27日。

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及选课等工作,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本科生文史哲专业(汉语语言文学、历史学、图书馆学、档案学、教育学和哲学)学费元/生、年45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本科生艺术类专业学费元/生、年85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专业学费

元/生、年18000学生冀价行费(2017)187号
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本科生学费

元/生、年28000学生冀价行费(2017)188号
本科生其他普通专业学费元/生、年50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民办公助二级学院学费元/生、年100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博士研究生学费元/生、年10000学生冀价行费(2014)1号
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


研究生学费

元/生、年8000学生冀价行费(2014)1号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


研究生学费

元/生、年70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元/生、年180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元/生、年165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元/生、年120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元/生、年110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元/生、年100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元/生、年7000学生冀价行费(2008)42号

(二)住宿费标准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宿舍人数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校本部学生公寓


住宿费

元/生、年500学生8人间冀价行费字


(2003)16号、(2003)72号、(2005)13号、(2005)67号、(2007)19号、(2008)6号、(2011)1号、(2013)3号、(2014)20号、(2008)6号、(2016)159号、(2002)57号、(2017)57号、(2018)5号

600学生竹园8人间
800学生6人间
1200学生4人间
新校区学生公寓


住宿费

元/生、年800学生6人间
1000学生信佳公寓6人间
1200学生4人间
医学部学生公寓


住宿费

元/生、年800学生6人间

 

五、助学贷款汇款账户信息

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按以下账户信息办理汇款:

   (一)本科生、研究生

户  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264039993(只限助学贷款使用)

行  号:102134009555

   (二)工商学院学生

户  名: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300015026(只限助学贷款使用)

行  号:102134009555

提示:为及时、准确进行汇款确认及结算,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专业。

六、其他事宜

(一)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将依据缴费信息开展学籍注册等工作,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费。

(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开学后及时持相关汇款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款项结算(本科生、研究生请到主楼收费管理科1130室,电话5079497;工商学院学生请到新校区财务科B1—110室,电话5073022)。

(三) 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附件: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缴费使用说明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研究生学院 医学部 工商学院 后勤服务中心

2018年7月4日

 


作者: admin    2018-07-04 10:07:32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