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12月27日“专项资金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7年“学校预算项目库”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将各业务主管部门对12月份补充、调整后报送的建设项目予以返回,请各主管部门参考专项经费申报要求,可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审核、把关后,进行整合、完善。在学校要求的文件格式之外,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另文补充论证材料。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依据学校“十三五”规划 、“双一流”建设规划,根据不同的经费来源,整合项目内容,充分考虑基础条件、建设内容、经费预算及测算依据等因素编实编细预算,确保经费额度下达后,即可执行。项目建设预算应大于100万元。 2、要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合理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要酌情考虑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审计、质保金等因素,确需跨年度建设的,可分年编制支出预算。 三、项目审核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对预算偏差较大的项目,将退回申报预算单位重新论证。 四、此次申报的项目是我校预算项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制定三年资金规划的主要依据之一,将作为2017年及后续年度“一省一校”、“双一流”等专项资金的项目来源优先考虑。请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次序。 五、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业务主管部门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预算科。 联系人:李兆涛 联系电话:5079496 为确保学校预算项目库质量,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本次项目库的整合、完善工作。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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