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报送“预算项目库”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7月6日《关于编报2017-2019年专项资金滚动规划暨完善预算项目库的通知》,以及近日省教育厅组织的“预算编制培训会议”的要求,现将报送“预算项目库”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培训会议”对项目预算编制的主要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要清晰、明确,预算编制时应确定“项目到底要干什么、怎么干”,切实达到随时可建设实施的程度。

2、项目绩效目标应与学校、本部门规划建设目标一致,且互相支撑,既要有量化的考核指标和实际的建设成效,又要体现对现实状况的明显改善。

3、200万元以上基建项目和50万元以上维修改造项目,须按照投资评审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材料不全的将无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报预算。

二、业务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

1、申请纳入“预算项目库”的审核清单。请业务主管部门将原已入库并重新审核后的项目与本次新论证通过的项目,统一按轻重缓急排序,拟定申报项目清单。具体格式见附件1。

其中“双一流建设”项目、“重点(培育)学科”等学科建设类的项目申请暂不报送。待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文件下达后,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整合申报。

2、项目论证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2。

3、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概况和项目绩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3。

三、完善预算项目库建设的说明

1、目前,财政厅、教育厅正在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支出内容等信息填报要求进行调整,所以,本次项目申报书暂不再做填报要求,但各单位可参考往年申报书的内容,提前做好准备,以备填报“财政厅项目库软件”时使用。

2、业务主管部门在论证及报送项目材料时,可对同类型的建设项目进行适当整合,分别归类到:“教学基础条件建设”、“本科实验室建设”,“科研平台条件建设”、“实践实习创新创业建设”、“校园文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建设”等。

3、财务处将对各部门申请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分别送交学校预算委员会委员审议,必要时将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再次论证,并最终提交校长办会会研究决定纳入预算项目库。

4、预算项目库作为2018年学校综合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建设来源,将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工作任务适时启动建设。没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学校综合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将不予考虑。

5、本次完善预算项目库的工作结束后,原则上将保持一定时期的稳定。对已纳入项目库但尚未启动的项目,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书面形式申请撤销或者调整。

请学校各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学校的重点工作和建设目标,切实做好预算项目库的前期论证、审核等工作,为2018年综合财务预算、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编制奠定基础。各项材料请于8月30日前,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主楼1128室)。

财务处联系人:霍丽  联系电话:5079496

项目论证报告模板.docx

《河北大学办公用复印纸财务结算单》样本.docx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8月12日


作者: admin    2017-08-15 12:00:00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