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申报2016年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1、教学实验平台类、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类、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类项目。 2、除“双一流”建设学科外(化学、光学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生物、中国史、哲学、教育学),其它学科可申报学科建设类和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类项目,项目申报重点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3、除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类项目外,其余项目申报额度不得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格式 参考往年“提升综合实力”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请将填制完成的项目材料于本日下午6点前,纸质材料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主楼112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bucwc@126.com。 财务处业务联系人,李兆涛,联系电话5079496。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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