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6年暑假期间,由学科处、教务处、综合实验中心、校园管理处、医学部等业务主管部门,对校内各单位报送的2017年“建设项目”组织了论证,并纳入了学校预算项目库。 近期,部分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顺序等提出了补充、调整的申请,为进一步完善学校项目库,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建设内容,以及现实情况的变化,现就补充、调整学校预算项目库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申报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依据学校“十三五”建设规划和2017年的重点工作,对项目库的建设内容补充完善,进一步严格审核经费预算。请各部门务必要做细、做实预算金额,避免预算金额与招投标金额偏差过大,影响支出进度。 二、请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关于报送“学校项目预算申报书”的通知》内容和要求,对各部门近期申报的建设项目组织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报分管校长审批后,与原有项目一起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项目进行重新排序。 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分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项目建设与学校发展的关系,整合、调整项目内容,切实做好项目的论证、遴选和排序。 三、预算项目库内容,将作为2017年“一省一校”、“双一流”等专项资金的项目来源优先考虑,请各业务主管部门务必对项目内容严格把关,资金额度下达后即可启动。确保入库项目的基础条件成熟,建设目标明确,绩效效果良好。 请各业务主管部门务必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库的完善、调整工作,并将重新补充、调整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同时将新增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财务处。(学校项目库的各类项目分布详见附表) 为确保学校预算项目库质量,请各相关单位予以足够重视,认真完成本次项目库的补充、调整工作。 咨询电话:5079496 联系人:李兆涛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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