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资产清查质量,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5日(周二)中午12点之前上报已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建账,但截止目前仍未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报账的资产,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老师,切勿漏统。 具体步骤:请各位老师将未报账资产报给单位资产管理员,由资产管理员从资产系统中(http://202.206.3.70/zcgl)下载未报账资产明细,封面注明:XX单位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在资产系统建账,尚未报账资产。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学校主楼财务与资产管理处1123室。 若单位没有尚未报账资产,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空表到主楼1123室。 联系人:李雅卓 电话:5079509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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